大庆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负责高新区的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负责管理高新区建筑市场、建筑经济、建设项目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招投标工作;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高新区人防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信访、安全工作;负责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履行职能,督办各项重点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文字综合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局党支部日常工作。
2、城市规划科:负责规划编制及规划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规划计划、规划统计、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及专题研究和城市设计等;负责报审总体规划、控详规划和专项规划,申请备案非法定规划;负责审批修详规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负责审批建筑外立面装修方案;负责拟建项目选址论证,提出项目预选址意见,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用地的分类统计和汇总工作,提出年度用地计划;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程的定位、复线和验线的管理,负责勘察测绘及规划复(验)线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及管投项目审查意见;负责拟定项目市政、竖向设计条件及管线路由审批;负责编制城乡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和新规范、新技术的搜集及培训;负责制订规划管理程序、审批流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召开规划听证会。
3、工程管理一科(招投标管理站):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批、监管、备案工作;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有关纠纷、投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其他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报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结算备案工作;负责工程信息汇总和综合统计工作。
4、工程管理二科:负责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及拆卸告知、验收合格登记;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文明施工费评价;负责建筑安全管理中涉及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营业地址变更和新办企业地址核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高新区在工程项目及建筑企业的相关信息统计及报表工作。
5、人防管理科:负责人防工程的规划和布局工作;核定人防工程的标准和等级;负责项目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负责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管和检查;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征费工作;负责“平战结合”的宣传和考评;负责人防方面执法检查工作。
6、环境保护科: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和落实工作;负责协调企业试生产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负责污染污物控制和危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监测、监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受监工程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图审、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等责任主体具体质量行为的监管;负责受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抽查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负责监督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程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的落实;负责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
8、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谋划管投项目、编制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对高新区管投项目的方案审查、工程设计、财政报审、招投标等全过程管理;负责管投项目工程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特大难点问题;负责管投工程款阶段性拨付、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工作。
9、城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贯彻宣传规划、建设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与相关业务科室共同依法调查处理规划、建设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三)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3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长助理1人,主管8人,副主管4人)。
二、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规划建设局本级决算。
纳入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规划建设局本级 |
三、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6.8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66.8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18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部分人员职级调整,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人员费用;二是人员一次性领取购房补贴;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89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3万元,占71.50%;项目支出275.55万元,占28.5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6.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66.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18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部分人员职级调整,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人员费用;二是人员一次性领取购房补贴;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8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18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部分人员职级调整,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人员费用;二是人员一次性领取购房补贴;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18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部分人员职级调整,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人员费用;二是人员一次性领取购房补贴;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4.29万元,支出决算为96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其中基本支出691.33万元,占71.50%;项目支出275.55万元,占28.5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0.81万元,支出决算为59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8.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76万元,支出决算为6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5.75万元,支出决算为6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基本持平。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8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42万元,下降77.58%,下降的原因是车辆油料费标准下降,维修费用减少,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配备,未发生运行费用。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年检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建设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11 万元,比 2015 年增加19.96万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6年无应公开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