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按照《365备用主页器内设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试行)》(庆高新发[2013]5号),365备用主页器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为: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对高新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控制:安监大队人员控制数为15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人事派遣5人,部门共设置1个执法大队。2016安监大队实有人数10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3人,劳务派遣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本级决算、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决算。
纳入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三、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2.03万元,支出总计232.0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93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及福利待遇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3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6万元,占77.95%;项目支出51.16元,占22.0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23万元,支出总计230.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93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及福利待遇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0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93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及福利待遇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93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及福利待遇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始终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其中基本支出180.86万元,占77.95%;项目支出51.16万元,占22.0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初预算为2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年初预算为16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基金(项),年初预算为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了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了预算,(2)是部分工作人员领取购房补贴发生了改变。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49万元、津贴补贴2.33万元、奖金64.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93万元、伙食补助费7.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2万元;公用经费2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6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0.49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96万元,下降29.84%。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我局及所属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要求,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由此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0万元,比 2015 年增加4.71 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2016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6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专项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