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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石化产业发展局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石化产业发展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365备用主页器内设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试行)》(庆高新发〔2013〕5号),大庆高新区管委会石化产业发展局主要职责为:

负责研究编制石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石化产业扶持政策,统筹管理石化产业发展基金;研究制定石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推进石化产业发展平台、重大项目、潜力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石化产业招商引资,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负责石化产业中、高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负责石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负责石化行业协会联络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石化产业发展局内设产业发展科、经济合作科和综合服务科3个科室,人员控制数9人。2016年,我局实有人数8人(含1名大庆石化公司挂职锻炼干部),比照正处级干部1人,比照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大庆高新区管委会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大庆高新区管委会石化产业发展局本级决算。

纳入大庆高新区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石化产业发展局本级

 

三、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17.4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7.4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97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进而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48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5万元,占67.25%;项目支出71.23万元,占32.75%;经营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4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17.4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7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进而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4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97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进而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4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97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增加,进而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6.25万元,占67.25%;项目支出71.23万元,占32.7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两人,工资、奖金等人员费用及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60万元,支出决算数位4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工资基数高于本年度实际工资基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万元,原因是我局工作人员2016年未赴国(境)外开展招商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8.24万元,增长137.5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我局招商项目增多,围绕北京神雾集团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利用项目、北京海淀科技550万吨/年重油催化热裂解项目、杭州锦江集团化工产业园项目、凯德尔金公司俄罗斯进口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展的招商接待活动较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81万元,下降79.77%。,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一季度高新区管委会实行车改,我局把原有2台公务用车统一上交,因而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一年大幅减少。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石化产业发展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60万元,比 2015 年增加3.57万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一季度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虽有所减少,但新增其他交通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 0459- 8109180

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产业发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