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备用主页器信访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365备用主页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的通知》(庆编发[2005]50号),大庆高新区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人民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等信访信息;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按照庆高新发〔2013〕5号文件,大庆高新区信访办公室核定人事编制6人(其中主管1人,副主管3人,科员2人),人事派遣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信访办公室决算。
纳入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信访办公室 |
三、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32万元,占100%。
(二)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3万元,占66%;项目支出79.79万元,占34%。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32.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2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变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2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变动。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变动。其中基本支出152.83万元,占66%;项目支出79.59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数位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访人员增多,劝返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资基数大于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资基数大于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资基数大于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资基数大于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资基数大于实际发生工资基数。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68%,增长的原因是省督导检查次数有所增加。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17人次。主要是用于信访办公室接待省市督导组接待费用。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61万元,下降81%,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接访使用。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48 万元,比 2015 年增加19.8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对2016年本部门专项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 0459- 628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