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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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205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药饮片加工及医药物流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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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产业三区翔安大街以西、生态路以东、丰庆路以南 |
黑龙江省福久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一)项目新建20t/d污水处理设施1套,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净化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设置集气罩,除尘后通过生产车间房顶的通风口高空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设备包括切片机、炒药机、空调机房机器设备和污水处理站的风机产生,采取厂房隔声、机座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包装废弃物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原料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废药物药品等危险废物要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部门进行处理处置,以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理处置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