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现已完成验收,现将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第二部分: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一部分:
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0月29日,大庆炼化公司根据《大庆炼化分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大庆炼化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占地面积11270平方米,全部用地均在大庆炼化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征地。项目主要是建设一座280m3/h提标改造装置(电催化单元为330m3/h),分为两套流程,其中混合污水提标流程处理来自回用装置的浓水和循环水置换水,采用“预处理+臭氧催化氧化+MBBR+电催化氧化”工艺,设计规模为180m3/h;中和池污水提标流程处理来自化一/化二/化三中和池污水,采用“预处理+臭氧催化氧化+电催化氧化”工艺,设计规模为100m3/h。操作弹性50%—11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大庆炼化公司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6年10月编写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2日批复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庆环审[2016]300号)。
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工,2017年6月竣工,2017年7月调试成功,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对该项目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在查阅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9742.7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外排水提标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工程内容未发生变化,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为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大庆炼化公司回用水浓水、循环水置换水、中和池污水、PTU污水、磺酸盐污水和脱硫脱硝污水等含盐废水。项目本身产生的设备及地面清洗水送厂内现有化工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臭氧催化氧化池反冲洗水和微絮凝沙滤器清洗水送至本项目新建的提标改造装置处理。项目建设的提标改造装置处理后废水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东卡梁泡。
(二)废气
本项目不产生有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来源MBBR池等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氧催化氧化池产生的尾气,其中臭氧催化氧化池产生的尾气经破坏器分解成氧气后排放;恶臭气体经绿化隔离排放到空气中。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机泵等设施全部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建设在厂房及操作间内,降低声源和噪声扩散。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填料及剩余活性污泥。废催化剂和废填料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剩余活性污泥与化工污水处理场剩余污泥混合,送化工污水处理场现有污泥浓缩池,按照危险废物处置,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前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