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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高新区企业及社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高新区各企业、及社会人员:

 

    为做好大庆高新区2017年企业职工(不含原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实行老人老办法政策的人员)和社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国家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精神和省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鉴定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

 

1、初级工至高级工(五级至三级):

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混凝土工、架子工

2、初级工至技师(五级至二级):

焊工、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工、防水工、砌筑工钢筋工、锅炉操作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钳工、磨工、电切削工、制冷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汽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保安员、安全评价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评茶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职业须具有国家职业标准。

申报严格按照该职业国家职业标准执行,职业标准查询网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管理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1至7日。(节假日休息)

 

四、申报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备案表》(B5纸双面打印)一份;

(五)同版的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2张;同版的不超过20K的电子版照片一张;

(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书面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申报资料需要由各企业人事统一报送。《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须按申报级别、职业(工种)排序,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电子照片须小于等于20K,其中序号与《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中所在位置的序号相对应, 《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及电子版照片发送至dqosta@163.com

 

五、收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黑价联字2014[97]号)文件执行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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