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庆高新管办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的及时发布,既是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也是做好高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高新区为什么在这个时期出台这个方案?
答:根据环保部预测,今冬明春全国大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重污染天气将提前且多发。今年秋季时逢党的“十九大”召开,会议期间能否保持一个良好的空气质量状况,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声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10月中旬以来,我省部分地市连续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省政府紧急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会议,国家环保东北督查中心督查组也陆续进驻各地市开展“十九大”期间大气专项督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高新区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高新区发布《实施方案》,能够保障秋冬季及“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良好稳定,意义重大。
问:今年“十九大”期间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根据高新区几年来的大气污染防治的经验,全面综合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国家、省、市阶段性工作要求,将控制燃煤污染、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治理、城市面源整治、机动车尾气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大方面作为重点,进行了细化分工,并确定了牵头部门和责任落实单位。
问:现在正在开展的“全面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高新区制定了年度淘汰15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的工作目标。目前已经制定了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工作推进方案,并开展联合督查,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并网、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能够力保完成工作目标,实现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问:对于严治工业污染方面都有什么举措?
答:一是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排查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严格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的管理,采取密闭储存、封闭输送的方式贮存和转移易产尘物料。对难以进行密闭储存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减少和降低无组织排放污染。
二是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式”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无证无照、严重污染环境、散布于居民区之中的小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取缔行动,彻底消灭污染,坚决杜绝污染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问:今年入冬以来,的确如预测的一样,重污染天气频发,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应对的?
答: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举措,严防死守,力争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
一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现行预案的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制定高标准预警预报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联络、值班、监督、信息报送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及时预警、预报。根据市政府应急预案启动要求,在不利气象条件和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可能发生长时间、高浓度重污染天气时,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减少污染物累积。
三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在不同预警等级条件下,依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重点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保证太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适时组织开展供暖单位错时错峰启炉,实行低温供暖;组织重点工业太气排污单位按规定实施梯次限产、停产,并向杜会公布。
问:城市面源污染种类繁多而且分散,请问有关部门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答:一是强化细部管理。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市中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严格管控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园林弃物、清扫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塑料、垃圾等。
二是减轻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对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进行硬质覆盖并配备水冲洗设施,做到规范使用,对沙子、水泥、石灰粉、土堆等易扬尘物料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清理楼层及平整场地等活动时,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
问:此项政策为了便于更多公众知晓,采取了什么措施对广大居民进行宣传动员?
答: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印刷宣传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进展,公开曝光违法企业查处、整改和后督查情况,通过社会舆论倒逼企业或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强化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行动中来。
解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