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
庆发〔2015〕6号
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转型之路。推动全民创业,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是催生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也是加快大庆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激发全市创业热情,加快全民创业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入手,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运作、自主创业”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培训,改善创业环境,放飞全民创业梦想、激活全民创业热情、释放全民创业能量,逐步形成以创业推动转型、以创业促进和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总体目标。通过全民创业的深入实施,进一步转变创业观念、培育创业主体、拓宽创业领域、搭建创业平台,形成支持劳动者创业的政策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构建全民参与、多业并举、竞相发展的全民创业格局。
二、把握方向原则
3.坚持“非禁即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公有非公有、市内市外、境内境外各类创业主体公平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提高企业成活率。
4.明确创业方向。积极引导创业主体立足本地资源开展创业,发展特色经济,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充分依托我市资源、科技、人才和区位优势,围绕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创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创业,鼓励兴办高科技企业。围绕产业配套创业,鼓励地方小企业与油化大企业进行专业化协作,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
5.培育创业主体。广泛动员城乡居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致富创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创办或领办科技企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转军人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埠人员和资本来庆投资创业。吸引外地大庆籍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变更、改制为企业法人,扩大生产规模,进行“二次创业”。支持残疾人投身创业活动,通过自强创业走上富裕之路。
6.扶持初始创业。凡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人员,从事初始型创业活动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属创业扶持对象,享受有关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
7.开发创业项目。做强工业创业项目库。以石油石化、汽车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积极开发支柱产业配套服务创业项目。着力开发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业项目。做优农业创业项目库。以绿色食品、棚室果蔬、畜禽养殖和农产品仓储、物流、销售、精深加工及农机销售、维修等为重点,积极开发现代农业创业项目。做大现代服务业创业项目库。深度挖掘大庆文化旅游潜力,大力开发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的系列文化旅游创业项目;通过与优势产业、名牌企业引联挂靠,积极开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资讯、融资租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业项目,开发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社区照料等社区服务业创业项目。
四、加大政策扶持
8.落实相关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的执行落实,集成我市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实行税费减免、优先土地供应、扩大补贴范围等措施,让创业者最大限度得到相关政策的扶持和普惠。
9.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政府、银行、创业者合作,完善银行与创业者(项目)对接平台和联系机制。发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的“种子资金”作用,特别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创业融资服务。
10.加大财政扶持。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设立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积极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切实保障创业培训、信息网络建设、公共技术研发等经费投入。
五、优化创业环境
11.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提高创业者创业服务满意度。
12.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大庆市企业投诉中心职能作用,积极为创业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政策等服务,严厉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恶性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13.加强创业指导。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作用,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系统化指导服务。引导成立创业典型联盟,促进创业典型之间互帮互助、互利共赢。
14.建立创业基地。充分依托各类孵化器、工业园区、空置厂房等,大力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增强创业基地吸纳和集聚生产要素的能力,吸引创业项目向基地集中,提高资源共享和集约化利用水平。全力支持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庆职业学院等院校创业平台建设,加快提升各级创业孵化园区和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和“一站式”窗口服务,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和项目成功率。
15.加强创业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培训各类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创业者,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和完善创业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打造一批市级以上标准化创业培训基地。
16.建立信息平台。创建全民创业网站,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等全方位信息资讯服务,尽快推出全民创业网站手机版,让广大创业者随时随地掌握创业资讯。
17.开展载体活动。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和组织优势,根据不同创业群体的差异性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对一”“放飞创业梦想”“创业大赛”等全民创业主题实践活动,激活创业者敢想、敢试、敢闯、敢成的创业梦想。
六、加强组织领导
18.明确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全民创业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组织推进等重点工作。相关部门要抓好推进落实,从各自职能出发找准切入点,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协调,强化服务引导,形成推进全民创业的工作合力。各县区、高新区要把开展全民创业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抓实抓好,制定推进方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19.严格督办考核。将全民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全民创业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督办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和干扰全民创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2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创业典型和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加强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文化宣传,活化载体方式,深入挖掘内涵,努力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