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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外资十条》:外商项目落户最高奖1亿元

 来源:(新浪新闻) 时间:2017年12月07日 

 

“经济优等生”广东,正试图引进更多世界500强级别的优质外资项目。

 

  12月4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利用外资的重磅政策——《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这份政策文件分别从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强外资项目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行人才“优粤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等十个重点方面推动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这份政策文件被广东官员称为《外资十条》。

  《外资十条》明确,2017-2022年,对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当年利用外资金额2%以上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在粤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视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高奖励1 亿元。广东历来都是外资大省。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实际吸收外资169.6亿美元、增长13.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占全国比重达18.4%,规模居全国首位,增幅在沿海主要省市中位列第一。广东促进外商投资工作还在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受到通报表扬。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申明浩认为,广东出台《外资十条》,通过多种政策、举措吸引优质外资项目,有助于推动广东进一步扩大开放,使得广东的营商环境更加接近香港、新加坡等地区的先进水平。这将进一步推动广东产业的调整升级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内部的融合,从而增强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竞争力。

  放宽准入限制

  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项目采取的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扩大开放,意味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条件尽可能少。2017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7 5号)、《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7 39号),要求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作为前述两份文件的落地版,广东的《外资十条》首先在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方面做了放开。《外资十条》明确,根据国家有关部署, 逐步推进以下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制造业领域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 服务业领域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外资股比限制, 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 放开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 金融业领域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

  相较于国发5号文和国发39号文,广东省的前述规定明确提及要放开外资股比和业务范围限制,表述上要深化不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发布会现场的会议材料获悉,以上推动扩大对外开放的11个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占现行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的三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申明浩分析,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中国的产业要进军中高端,就必须推动创新,就必须推动进一步的开放以吸纳全球资本和全球创新资源来发展自己。因而,合理地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很有必要。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强表示,营商环境能够给外商稳定的预期,使得他们能够稳定、合理地评估在一地投资、经营的成本,综合考虑当地的市场潜力,因而受到他们的充分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外资十条》还体现了广东“对接港澳”的特色。这份文件明确,深化 CEPA项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 推动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受理、承办的法律事务范围, 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

  广东省对港澳地区的开放可圈可点。在CEPA框架下,广东是内地率先对香港、澳门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地区。2017年提及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场期待广东对接港澳有更加开放的政策。业界认为,香港、澳门国际化水平极高,广东对接港澳有助于接轨国际先进的投资贸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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