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285829
传 真:0459-8109665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205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5000套/年试采工具项目 |
大庆高新区宏伟园区化工一街10号 |
大庆红祥寓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 |
(一)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本项目运营产生的边角废料和金属屑具有可再生利用价值,可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四)废切削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需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