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大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解读

 来源:(大庆日报)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近日,大庆通过《关于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拿出19条优惠政策推进全民创业。

 

    这19条政策是从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中梳理出来的,按市场准入、税费减免、金融扶持和创业培训分为4类,既方便职能部门对号入座抓政策落地,又便于创业者一目了然知晓扶持政策。

 

    市场准入政策:法无禁止皆合法,先照后证

 

    市场准入政策共有4条。第一条是登记政策,市工商局登记科科长杨大慧说,这条体现两个原则,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法无禁止皆合法”,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项目,都可以登记经营;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先照后证”,只要符合登记条件,就可以先办执照,后办相关证件。

 

    第二条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登记时,没有任何金额限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第三条是对经营场所的规定。场所是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能够证明房产归属的证件即可;租赁的场所,提交有权限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

 

   第四条涉及登记费用。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复原退伍转业军人、毕业两年内的高校大学生,登记后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就是零收费。”杨大慧说。

 

    税费减免政策:以定额、限额形式减免相关税费

 

    税费减免政策有11条。

 

    “创业带就业”思想有所体现。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吸纳具备条件的失业人员,3年内每年按人头以定额形式,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教育附加等税费,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也就是吸纳一个减5200元,而如果吸纳的是退役士兵,则每人每年减免6000元。

 

    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失业人员、年度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以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税费,“也就是每年最多减免9600元。”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

 

    政策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创业的,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最高2000元的资金扶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还规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免征3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规定按相应标准进行减免。

 

    金融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最高获200万元贷款支持

 

    政策中也有解决资金瓶颈的办法。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提供最长2年期小额担保贷款,最低额度5万元,最高额度10万元。

 

共 【2】 页  首 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