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式”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无证无照、严重污染环境、散布于居民区之中的小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取缔行动,采取“三断两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方式进行整治。彻底消灭污染,坚决杜绝污染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四)精细管理,有效防控城市面源污染
1.强化细部管理。进一步扩大城市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市中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严格管控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园林弃物、清扫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沥青、塑料、垃圾等。(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安全生产和综合执法局)
2.减轻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硬质覆盖并配备水冲洗设施,做到规范使用,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清理楼层及平整场地等活动时,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五)严防死守,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1.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对现行预案的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制定高标准预警预报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2.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联络、值班、监督、信息报送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及时预警、预报。制定高标准预警预报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和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可能发生长时间、高浓度重污染天气时,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减少污染物累积。(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在启动不同预警等级条件下,依照预案职责,及时采取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重点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规划建设管理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和限烧(经济科技发展部牵头负责);适时组织开展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实行低温供暖(规划建设管理部牵头负责);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梯次限产、停产,并向社会公布(经济科技发展部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责任。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会主管副主任兼任,全力做好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管。结合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秸秆禁烧、燃煤设施达标排放、城市扬尘治理、煤质管控等方面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设施停用、数据造假等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环境问题、改善空气质量为最终目标,监督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公开曝光违法企业查处、整改和后续督查情况,通过社会舆论倒逼企业或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强化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行动中来。